2007年9月20至25日,建设部2007年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第十组对贵州省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贵州省建设厅以及各地州县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针对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人才资源相对匮乏的形势,狠抓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采取了较为有效的措施,严格监督执法,建设工程质量呈现稳中有升的局面。
一、狠抓制度建设。2007年3月 30日,贵州省颁布了《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同时率先以法规形式规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等。2007年以来又分别出台了《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同时建立了建筑工地劳动安全用品检测制度,质量安全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二、强化机构建设。贵州省加强对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制定了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所有监督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监督工作。为规范施工图审查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近年来陆续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施工图审查流程框图》及示范文本、《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贵州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规定》、《贵州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等有关规定,审查制度执行较好。
三、积极推动人才培养。贵州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近年来,采取多种形式对建设、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业人员上万人次进行了培训。同时,加强农民工培训,对初始进入建筑业的农民工实行免费上岗培训,2006年,全省培训农民工1500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严格监督执法。2004年,贵州省成立了建设执法总队,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自2005年10月以来,省执法总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1份,处罚金额400余万元。其中下达违反施工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30多件,处罚主体60多家,处罚金额300余万元。另外,据了解,8月6日~8月15日,贵州省对全省9个地州市组织开展了检查,全省共检查项目269个,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下发停工通知27份,整改通知143份。严格执法规范了质量安全行为,强化了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
五、不断完善质量安全投诉机制。贵州省对质量安全投诉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将每一件投诉落实到部门、人员,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对经查实的责任单位、个人和给予通报,并严格按规定给与处罚,不仅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同时也通过群众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了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市场约束机制。贵州省在加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同时,还建立了不良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不良信用档案管理,对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单位、人员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近年来,贵州省还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厅专门成立了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贵州省建筑节能办公室,具体履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相关职责,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制定了《贵州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中,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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